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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区)文明办、市直工委、市工信局(国资委)党委、市商务局党委、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、高新区党工委,各有关单位:
为持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展示创建工作成果,按照长治市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景区、文明家庭等创建管理办法规定,即日起正式启动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)和文明家庭申报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尽快摸清工作底数。申报推荐工作与往届市级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景区、文明家庭复查工作同步开展(已获省级及以上称号的不参与本次申报),各县(区)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要对现有底数进行认真梳理,准确掌握创建情况,及时作出安排调整,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完成。
二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。附件中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)申报推荐方案和文明家庭申报推荐方案,已将推荐名额、时间、程序、任务及复查要求进行了明确,各县(区)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,紧扣时间节点,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。
三、严格申报推荐纪律。推荐过程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严禁隐瞒事实、弄虚作假。各县(区)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要认真审核,从严把关,保证创建质量。要严格程序,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,并向社会公示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联系人:杨安俊 李卓然 联系电话:0355-2192679
市文明办三科地址:长治市人民政府院内8号楼406室
附件:1.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)申
报推荐方案
2.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家庭申报推荐方案
长治市文明办
2023年11月27日
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)申报推荐方案
根据年度总体工作安排,定于11月起开展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)申报推荐工作,特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申报范围及推荐名额
(一)申报范围
1.“长治市文明单位标兵”:2022年度测评中确认保留长治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单位(含停止资格一年的单位);已连续两届获得长治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。2022年度测评中被停止资格一年的市级文明单位不得推荐。
2.“长治市文明单位”:2022年度测评中确认保留长治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(含停止资格一年的单位);已连续两届获得县(区)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。2020年以来被撤销(取消)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不得推荐。
3.“长治市文明社区”:2022年度测评中确认保留长治市文明社区称号的社区;符合市级文明社区创建标准,在县(区)文明社区创建中取得显著成绩,社区居民认可,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县(区)级文明社区(推荐社区应是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社区)。2020年以来被撤销省市级文明社区称号的社区不得推荐。
4.“长治市文明景区”:2022年度测评中确认保留长治市文明景区称号的景区;符合市级文明景区创建标准,具有统一经营管理机构,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景区。获得国家A级以上标准等级认证的景区优先推荐。2020年以来被撤销省市级文明景区称号的景区不得推荐。
(二)推荐名额
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,以下同)新增指标原则上按现有数量新增20%计算,同时结合属地单位(社区、景区)总量和创建工作情况适当调整。具体名额见分配表(附件1)。
二、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
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,按照自查申报、审核推荐、测评检查、公示表彰的程序进行。往届市级文明单位(社区、景区)参照此程序同步进行复查(附件2)。
(一)自查申报。2023年12月7日前,申报单位对照相应测评体系(邮箱czwmbwmdw@126.com下载,密码:Czwmb2192679)和负面清单要求进行自查。自评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,按照自愿申报和属地管理原则,向属地县(区)文明办申报(市直单位向市直工委或所属党(工)委申报,驻市其他单位可向市文明办申报)。申报时需提交申报表(附件3)、申报材料(各一式三份)。申报材料要对照测评体系逐项自查,分析总结2022年以来创建工作,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。
(二)审核推荐。收到申报材料后,各县(区)文明办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要及时对各申报单位创建资格、申报材料和负面清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(市直单位负面清单统一由市文明办负责落实)。其中新申报单位负面清单审核时限为2022年1月1日以来,往届复查单位为2023年4月1日以来。审核结束后,根据审核情况和推荐名额,确定拟推荐名单。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于2023年12月15日前、各县(区)于2024年1月16日前,以公函或文件形式向市文明办报送推荐报告(县区要含负面清单审核情况),同时一式两份报送推荐汇总表(附件4)和被推荐单位申报表、申报材料。
(三)测评检查。采用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按照测评体系中材料审核指标要求,参评单位将需要提交审核的材料(含特色指标),分类分项刻录到光盘(PDF格式),其中新申报单位报送2022年、2023年两个年度创建资料(以2022年度、2023年度分别命名汇总),往届复查单位报送2023年创建资料。2024年1月16日前,报送至市文明办三科(县区单位由属地文明办收集统一报送)。联合创建的文明单位需分别报送各自单位的创建资料。材料审核结束后组建考评组,择期赴各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问卷调查与实地考察一并开展。
(四)公示表彰。市文明办结合参评单位测评成绩和负面清单等因素,提出2022-202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拟表彰和往届复查确认保留称号单位建议名单,并进行社会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提请市文明委予以表彰。
三、负面清单及其他事项
(一)负面清单
申报文明单位(标兵),凡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:
1.主要领导或班子其他成员2名以上严重违纪、违法犯罪被查处,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,或被追究刑事责任;
2.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质量责任事故、重大刑事案件、重大环境污染事件、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因违法经营、违规操作造成恶劣影响事件;
3.单位或单位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“黑名单”;
4.单位员工不超过100人,有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;员工不超过500人,有3人(含)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;员工超过500人,有5‰(含)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;
5.有干部职工参与邪教或从事非法宗教活动;
6.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“黄毒赌”案件;
7.参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各级机关,经考核202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或2021、2022年连续为一般等次;
8.创建工作严重滑坡,失去示范引领作用;
9.发生其他重大问题。
申报文明社区,凡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:
1.社区党组织、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2名以上严重违纪、违法犯罪被查处,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,或被追究刑事责任;
2.社区或社区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“黑名单”;
3.社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、重大刑事案件、重大环境污染事件、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;
4.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“黄毒赌”案件;
5.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;
6.无未成年人活动场所、设施和活动计划,未建立家长学?;蚣彝ソ逃傅挤裾镜悖?/span>
7.创建工作滑坡严重,失去示范引领作用。
申报文明景区,凡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:
1.主要领导或班子其他成员2名以上严重违纪、违法犯罪被查处,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,或被追究刑事责任;
2.景区或景区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“黑名单”;
3.景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、重大刑事案件、重大污染环境事件;
4.因投诉、旅游敲诈等原因被市级(含)以上旅游部门通报批评的;
5.?;し缇奥糜巫试床涣?,出现资源严重毁损事件并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;
6.发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、文物建筑火灾事故、被盗窃盗掘文物案件和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情况的;
7.发生其他重大问题。
(二)其他事项
1.各县(区)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要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,统一收集报送相关材料,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。
2.各县(区)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,不得超额推荐。分配名额中,非公和社会组织单位指标须优先保证。
3.各县(区)、市直工委等相关党(工)委推荐的单位,在评选过程中,因资格审核、负面清单、创建滑坡、资料造假等原因,被否决腾出的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。
山西省长治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 |
E-mail:wmcz8@163.com 电话:0355-2112488 |